2020年是學校高質量發展極其重要的一年,校黨委建立了重點工作督查等四項機制,以保證年度目標的完成。為進一步了解學校年度重點工作的任務落實情況、存在問題及相關領導干部的履職狀態,5月13日下午,校重點工作督查辦公室組織召開了學校2020年度重點工作現場督查布置會。會議由校黨委常委、紀委書記、重點工作督查領導小組副組長鄭培鋼主持,校重點工作督查辦公室和督查組全體成員參加了會議。
校紀委副書記陶海洋解讀了校黨委2020年度重點工作督查實施方案,該方案明確了重點工作督查的指導思想和組織機構,說明了督查內容、督查方式、督查結果運用。校紀委審查調查處處長劉占超介紹了今年重點工作現場督查方案,現場督查由校重點工作督查辦公室牽頭組織,共組建了四個督查組,采取“四不兩直”的方式,計劃分別于5月中旬至6月中旬、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期間赴各重點工作相關責任部門和學院開展兩輪現場督查。
校紀委書記鄭培鋼強調,重點工作督查是學校黨委確立的“四項機制”之一,是檢驗年度目標是否順利實現的重要手段,是學校實現“進位爭先”目標的重要保障。針對現場督查工作他提出了四點要求:一是要提高認識,現場督查工作是學校黨委督查工作中承上啟下的重要環節,督查組成員要高度重視現場督查工作,盡快掌握政策,熟悉各個環節;二是要加強學習,督查組成員要認真學習今年學校黨政的決策部署和相關文件,盡快熟悉督查的內容要求,讓督查工作更具針對性;三是要嚴明紀律,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作風紀律赴各有關單位督查,認真傾聽被督查單位的意見建議,了解在工作推進中存在的客觀困難和實際問題,積極出謀劃策,觀察干部的履職狀態和精神面貌,并及時向學校黨委報告反映相關情況;四是要力爭實效,通過現場督查達到情況清、數字明、問題實的效果,將督查結果與干部考核、年終績效考核相掛鉤,促進學校事業高質量發展。